2.9 优化助剂、利于降解
用非卤化物表面活性剂代替卤化物表面活性剂,用易生物降解的助剂代替不易降解的助剂。
3.节水措施
3.1 精确用水、杜绝浪费
加强对企业用水量的监控,不但在企业总入水口安装流量计,而且要在用水量大的设备入口安装流量计,做到按工艺精确用水;杜绝大开、大冲、大洗,用水不计量,严重浪费水资源的粗放式的用水操作行为。
3.2 工艺节水、源头削减
在湿加工工段要求尽量采用小液比工艺,尽可能的改流水洗为批量封闭水洗,在保证加工需要的前提下删繁就简、合并相关工序的用水操作,降低吨皮用水量。
3.3 循环用水、提高水效
加强浸灰、铬鞣工序的废液循环利用,尽量用经二级生化处理的水替代新鲜水,用于生产、厂区环境保洁及其他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的生产环节,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4.集中制革、污染集中治理
4.1 严格防止已依法取缔的年产3万标张皮以下的制革企业恢复生产。
4.2 现有年产3—10万标张皮的制革企业,应集中制革,污染集中治理。现有的已采取集中制革的企业,总规模不宜低于10万标张,建设统一的集中式能达标的污水处理设施。
4.3 新(改、扩)建独立制革企业,年产量应在10万(含10万,以下同)标张皮以上。鼓励年产量在10万标张皮以上的制革企业集中制革,污染集中治理。
4.4 制革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需加强管理、统筹安排,必要时制定规划,并进行规划环评。
5.废水治理工艺
5.1 废水分类处理
5.1.1 提倡制革废水分类处理。对各工序产生的含较高浓度有害成份的废水可先进行预处理;可进行预处理的废水包括含硫化物的废水、脱脂废水和含铬废水,其中含铬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
5.1.2 对含硫化物的脱毛废液可采取酸化法回收硫化氢或催化氧化法氧化硫化物。
5.1.3 对脂肪含量较高的脱脂废水可采用酸化法回收废油脂或采用气浮法使油水分离去除脂肪。
5.1.4 对鞣制车间含铬量高的废水,可采用合适的碱性材料和工艺使铬生成氢氧化铬沉淀,经压滤分离回收后按危险废物处理,避免铬进入综合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