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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表不够可另续表)
  注:
  1、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在表中注明,不再另行出具其他文件;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意见栏中的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省建委、建设厅等)或行政许可专用章,单位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相关附件材料:
  遗失补办证书的,需要提供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

  附件三:
  相关附件材料

  一、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的变更,办理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企业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四)企业章程;

  (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二、增补(含增加、更换、遗失补办)企业资质证书的,办理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一)遗失补办证书的,需要提供全国性建筑行业报刊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类报刊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

  (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

  附件四: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变更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
│  变更内容  │变更前│变更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级建设行政主│       │
│管部门审核意 │       │
│   见   │单位负责人:(│
│       │签字)    │
│       │  年 月 日│
│       │  (公章)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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