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决策和审管要求,分别开展处置工程概念设计的评价、处置库候选场址的初步安全与环境影响评价和地下实验室设计阶段的安全与环境影响评价。
5.2 地下试验阶段(2021-2040)
5.2.1 专题6 地下试验研究
开展地下试验研究工作, 对实验室研究和处置库选址阶段在处置工程、地质、化学、环境安全等方面研究开发的单项或局部成果(部件性或子系统性的硬、软件)进行验证,并进行子系统性或分系统性的综合集成和现场验证,提供建造处置库所需的真实条件下的工程、地质、化学、环境安全方面的资料,确认这些技术成果的适用性和不确定度;在实验室开展必要的补充研究;初步确认处置库场址;完成处置库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原型处置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安全审评。
5.2.1.1 处置工程技术研究
开展工程建造试验,研究掘进工程对地下实验室围岩的影响,扰动区岩体渗透率以及核素在扰动区中的迁移特性;掘进过程中岩石应力的变化测试;掘进过程中水文地质系统的变化,包括水流系统的监测和地下水取样分析;封闭技术研究与测试;地质处置库多因素耦合条件下材料的行为,包括固化体、废物罐、外包装材料、缓冲材料等的行为研究;灌浆、衬砌、通风技术研究;处置库的辐射防护技术研究等。
5.2.1.2 处置地质研究
开展现场断裂和裂隙构造研究;地震层析成像技术试验;地下硐室稳定性研究;岩石强度测试;原地应力测量研究;水文地质实验研究;地质演化特征研究等。
5.2.1.3 处置化学研究
开展现场地下条件下放射性核素的化学行为研究。如价态、胶体、络合、溶解、氧化还原;固化体及包装材料长期稳定性验证;辐射化学及效应研究等。
5.2.1.4 处置安全评价研究
围绕建立初选场址评价模式的发展目标,开展实验和评价技术研发工作。在特征、事件和过程 (FEPs)分析、模式开发与验证、参数获取、不确定度分析等关键技术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环境评价信息系统。开展地下实验室建造、运行和原型处置库设计阶段的安全与环境评价工作。
5.2.1.5 综合试验研究、论证及评价工作
开展综合试验研究,包括放射性核素的释放和迁移行为研究、扩散实验研究、地下水—废物容器—废物体—回填/缓冲材料—花岗岩的相互反应实验研究、加热试验、气体渗透及影响实验、大规模渗透综合试验、多因素耦合综合试验、微生物作用研究等;综合评价各领域技术成果的适用性和不确定度;初步确认处置库场址;完成处置库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原型处置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原型处置库建造的申请和安全审评。
5.3 原型处置库验证实验和处置库建设阶段(2041-本世纪中叶)
5.3.1 专题7 原型处置库验证实验
完成原型处置库设计;研究地质处置设施建造施工技术;开展真实高放废物处置实验,验证处置库全系统的整体性综合功能,提供在地质处置真实高放废物情况下完整的、全系统的测试数据,与模式及假设进行全规模的比较和评价;研究安全与环境评价模式验证技术和模式质量保证技术,获取关键技术参数,建立系统的安全和环境评价技术体系;最终确认处置库场址;研究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废物的可回取、可逆转技术;完成处置库可行性研究报告;验证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的初步设计;开发并编制建造处置库必需的工程标准、质量规范、质保体系;完成处置库建造的申请和安全审评。
5.3.2 专题8 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建造研究
完成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库的施工设计;针对场址和工程设计,分析核素释放和迁移的特征、事件和过程,建立和完善场址评价模式,开展设计和建造阶段的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研究并完善处置库建造施工技术;研究处置库接收高放废物期间的工程运行管理;研究并设计处置库的关闭和监护方案,完成处置库关闭方案预可行性研究和安全与环境评价报告;完成高放处置库正式营运的申请和安全审评。
六、“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与研究内容
6.1 “十一五” 期间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 的主要任务是:评价前期工作,完成顶层设计,充实研究队伍,构建研发平台,评价预选场址,全面协调发展。
1、评价前期工作 为更好地完成“十一五”的主要任务,需要尽快对我国前20年的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研究工作进行系统的总结和评价。
2、完成顶层设计 高放废物地质处置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编制高放废物地质处置系统工程网络图,促进系统工程的进展。开展战略、策略、技术路线、法规、标准以及管理构架的研究,促进相关工作的进展。
3、充实研究队伍 面临的任务繁重而艰巨,又有许多工作是过去很少涉足的未知领域,迫切需要面向全国,把年轻的研究工作者和各领域的专家充实到研究队伍中来。
4、构建研发平台 研发平台的形成有利于研究开发的组织实施和信息交流。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在目前已有实验室的基础上,充实仪器和设备,设想“十一五”末初步建成五个平台:处置战略和法规研发平台,处置工程研发平台,处置地质研发平台,处置化学研发平台,处置环境安全评价研发平台。研发平台可以由一个或几个单位构成。
5、评价预选场址 在“十五”北山三个预选地段地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北山地区预选地段评价研究,进一步详勘预选地段,加强地表及地下勘探,深入研究地质、水文地质和重要的构造事件,提交预选地段的初步评价报告。完成其它预选地区和岩石类型的筛选及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