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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设部党组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

  三、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司局主要领导同志和党组织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根据部党组总体安排,制定本司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方案,提出落实措施,明确主要责任,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领会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调动和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二)注重创新,搞好结合。各司局每年年初要提出创建活动计划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年底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进一步搞好创建活动的目标,并以书面形式送直属机关党委和人事教育司。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加强政风建设、改善政府工作的长效机制,并认真抓好落实。创建活动要与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进文明机关建设。直属机关党委和人事教育司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宣传好的典型,发现存在的问题,将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搞好评选表彰。在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部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文明司局、文明处室和人民满意公务员,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结合进行,由直属机关党委和人事教育司具体组织实施。在评选表彰时,由直属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办公厅和驻部纪检组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在各司局自荐、推荐基础上,结合年度公务员考核结果,按照评选条件,提出推荐单位和人选建议,由部党组审定并表彰。
  附件:1.建设部机关文明司局、文明处室条件
  2.建设部机关人民满意公务员条件

                        中国共产党建设部党组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建设部机关文明司局、文明处室条件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在推进主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和研究解决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上,形成了新的思路,提出了新的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能从部的工作大局出发,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依法办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工作质量和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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