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通信作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
(一九八六年八月二日邮电部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邮政通信在全程全网联合作业中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协调有效地进行,保证邮件传递时间和安全,尽可能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完整、严密的通信作业组织体系和方法,建立和保持通信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政通信作业组织管理的基本要求,是邮政通信各基层单位,在既定的业务种类及全程时限、网路组织结构、进出口接发车(船、航)次的前提下,根据邮件传递的特点和业务流量,经济合理地确定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并以传递时限为中心,接作业环节和工序具体制定处理时间,通过有效地组织工作,使之相互吻合和协调。
第三条 建立系统有效的通信作业组织管理体系,主要内容:(1)在邮件交接方面,按进出口邮件传递流程,划清保证时限和质量规格的责任段落(含岗位责任段落);(2)在邮件操作方面,明确每一岗位、每一邮件种类的处理程序和操作要点;(3)建立灵敏的信息反馈系统,掌握真实的记录统计数据及时分析作出正确判断,予以指导生产;(4)建立通信作业过程中的质量监督保证系统,使邮件处理时限和规格标准等存在的问题,能够在关键环节上及时发现和纠正,并为事后综合分析积累资料;(5)建立精干有力的通信作业指挥调度系统,适应邮件传递过程中多环节、多因素,条件多变的客观情况,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第四条 建立通信作业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定期对作业组织管理系统的信息反馈进行综合研究,提出经济有效的管理对策,制定或修正保证邮件时限和安全的综合性作业计划,明确执行责任和目标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做到精心组织,周密计划,正确调度、严密管理。
第五条 本办法是通信企业生产活动应遵循的准则。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办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应用于组织和指导通信生产活动,并为本办法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 收寄作业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 各局应本着“方便群众,讲求经济效益,现实与长远兼顾”的原则,综合权衡,合理布局和设置服务局所。各局所要根据服务范围内服务对象,确定开办业务种类,并根据业务量的大小规定营业时间,设置台席和安排班次,做到便利用户,有利于作业工序之间的联系和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