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闻出版署关于在全国出版社整顿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1号-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03年8月26日 实施日期:2003年8月26日)废止

新闻出版署关于在全国出版社整顿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通知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一日)


  协作出版是出版改革中出现的一个新作法,它的本意是利用社会力量,扩大资金来源,解决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图书出版难的问题。这种作法自1984年试行以来,对缓解学术著作出版难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出现过不少问题。因此,1986年6月,国家出版局决定暂停协作出版业务,进行检查和整顿。1988年5月,新闻出版署与中宣部联合发出《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肯定了协作出版、代印代发对于解决学术著作出版难的作用,同时为了克服弊端,提出了加强管理的要求。1989年1月,新闻出版署又发出《关于协作出版、代印代发的补充规定》。这两个文件明确规定了协作出版的目的、协作出版图书的范围(目前应限于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的著作)、协作的对象(目前应限于国家科研、教学单位、机关和国营企事业单位,不能是集体和个人),以及协作出版的书稿要经过出版社终审、终校等;对代印、代发的有关问题也作了明确规定。
  然而,不少出版社不听招呼,不守纪律,一再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了图书出版方面的严重混乱状况。目前大多数内容有问题的图书都是以协作出版的方式进入图书市场的。众所周知的淫秽图书《玫瑰梦》,有严重色情淫秽内容的《销魂时分》、《丽人春梦》、《荒野奇缘》,以及宣扬愚昧迷信,违背科学的《人生预测》、《相学解析》均为协作出版。出版社连图书内容也无法控制。一家出版社与某单位协作出版一本小说,书出版后,不但出版社要求作者删掉的性描写部分仍然保存,而且增加了出版社在原稿上根本没有见到的性描写内容,有不少协作出版的图书的封面、插图,甚至书名都由与出版社协作的一方擅自决定。协作对方还不遵守合同,随意扩大印数。有很多出版的图书,出版社不知道究竟印了多少。例如《人生预测》,合同上写明印10万册,实际上印了36万册,又被另一单位盗印30万册。协作对方为了抢时间、占市场,排、印、装质量都很差,甚至粗制滥造。一家出版社协作出版的《林彪传》,全书居然有700余处错误。
  不仅如此,在协作出版中,有的出版社借机乱收管理费,从责任编辑、编辑室主任到社长、总编辑,人人有份,严重腐蚀出版编辑队伍。有的个体书商直接将钱送到编辑手中,实质上是行贿受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