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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刘鹏、胡家燕同志在国家体育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切实加强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继续推行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全面实行直属单位中层干部聘任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措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健全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有效性。
  进一步推进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单位预算管理。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集中支付范围和程序。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完善直属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采购监督。积极稳妥推进体育产业开发体制、场馆经营体制改革,探索既符合体育发展规律,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公共资产运营及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
  (三)严肃执纪,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以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重视查办严重违反体育竞赛有关规定搞权钱交易,在奥运会场馆建设、物资采购、比赛赞助、体育设施经营等活动中以权谋私和商业贿赂的案件。在查处违纪案件时,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认真落实关于依纪依法办案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实事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严肃办案纪律,不断提高办案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要进一步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进一步创新处理方法,完善处理机制,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蓄意编造虚假材料诬告陷害他人的,必须严肃处理。纪检组监察局、直属机关纪委和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重要举报内容和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制度、信访举报情况季度统计上报和分析制度,不断提高总局系统信访举报整体工作水平。
  (四)从严整治赛风赛纪,坚决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切实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
  近年来,总局通过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体育竞赛中弄虚作假、打假球、假比赛、执裁不公、收送钱物、搞“君子协定”、使用兴奋剂、搞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严重违背了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损害了体育队伍形象。各级领导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从为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高度,充分认识端正体育行业风气的重要性。今年,总局将组队参加都灵冬奥会和多哈亚运会,国内要举行全国体育大会。各单项体育赛事、体育联赛接连不断,奥运会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倍受关注。加大赛风赛纪整治力度,纠正体育行业不正之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们要重视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大力加强体育道德建设。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遵守体育工作行为规范的自觉性,坚决抵制体育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热爱祖国、遵守纪律,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振奋精神、刻苦训练,无私奉献、为国争光的体育队伍。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针对目前赛风赛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竞赛组织管理办法。修订和健全竞赛规程和规则,提高竞赛管理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有效防范机制,特别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制定政策法规,从机制和制度上消除不正之风的发生。第三,认真贯彻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加强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制定《兴奋剂控制规则》,完善运动员行踪信息报告、举报与奖励等制度,增加检测数量,提高检测水平。加大反兴奋剂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予以惩处。第四,严厉惩处违纪违法问题。要强化体育竞赛管理,加强对各类大型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的监管,对不良赛风,要敢抓敢管,对违纪行为要坚决进行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大防治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要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三项谈话”、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以及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强化对奥运会场馆和国家队训练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认真实施“阳光工程”。继续坚持和完善奥运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管理规律,把握监督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力求工作实效。继续加强对重大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工程质量、项目预决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助国家审计署奥运审计办公室开展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保证奥运工程建设优质、高效、顺利运行,努力实现“阳光工程”和“廉洁奥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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