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督导检查,有重点地组织深入任务地区,进行调研和工作指导,检查方案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督导各地完成年度任务。
二、各省康复办
1、贯彻《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并逐级下达任务。
2、组织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和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工作,做好病源筛查、组织手术医疗队、选择手术定点医院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3、依托各级医疗机构和残联康复中心,建立、健全肢体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指导组,培训肢体残疾康复技术骨干,指导基层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
4、做好中国残联编写的康复普及读物、肢体残疾康复训练VCD、康复训练挂图及折页的发放和使用指导,广泛宣传普及康复知识,使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掌握基本康复训练方法。
5、切实做好麻风畸残者康复训练指导和防护用具发放工作。
6、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广泛宣传麻风畸残康复工作,普及麻风防治知识,预防麻风畸残发生,提高麻风畸残者自我防护意识。
附件5:
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1、依据《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年度任务。
2、制定《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办法》,明确“十一五”期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
3、调整并完善全国智力残疾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召开“全国智力残疾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工作会议”。
4、举办智力残疾康复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推广实用康复训练服务方法。
5、编发适合智力残疾人家长及其亲友使用的培训教材,指导各地举办智力残疾儿童家长学校,培训家长及其亲友,使其掌握智力残疾儿童及成人在社区和家庭开展康复训练的基本知识与方法。
6、在有条件地区启动建立智力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报告制度试点工作,总结早期发现、早干预的形式和途径。
7、组织深入工作薄弱地区进行督导服务,发现并解决重要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各省康复办
1、贯彻《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并逐级下达任务。
2、依托社会专业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及综合服务设施,对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开展机构集中强化训练,探索机构康复与社区家庭训练相结合的形式、途径,提高训练质量,按计划完成年度任务。
3、充分发挥省级智力残疾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作用,为全省开展智力残疾康复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抓好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档案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记录和总结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过程和探索改进训练方法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