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组织参加香港第十二届国际盲人定向行走会议。
二、各省康复办
1、贯彻《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制定本省实施方案,并逐级下达任务。
2、制定政策,采取措施,落实经费,在全面完成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的同时,重点实施好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
3、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工作,逐步建立白内障防治工作自然运行机制。
4、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的要求,做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二期中期检查总结;承担抽查工作的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确保中期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5、根据年度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向贫困地区组派省内医疗队,严格医疗队管理,确保为贫困患者提供优质的免费手术。承担国家和对口支援医疗队任务的省,认真做好筛查病源、选定手术医院、落实地方配套经费等保障工作。
6、择优选定定点扶贫复明医院,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提高白内障复明工作组织管理水平。
7、继续完善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做好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登记统计工作。
8、在地级以上残疾人康复机构建立低视力康复部,按照《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开展低视力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9、学习试点经验,发挥眼镜店、医院、康复机构、盲校等机构的作用,就近为低视力者提供康复服务。
10、发挥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立足社区、家庭,对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11、制定计划,开展低视力康复技术人员、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工作人员培训;依托盲校和社区,开展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
1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盲治盲和视力残疾康复知识。
13、依托各级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为视力残疾者提供辅助用具。
附件3:
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1、依据《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年度任务。
2、继续做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聋儿康复项目、“听力助残”、“听力重建启聪行动”等项目,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
3、依据《关于印发〈
听力语言康复教师执业资格准入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规范各级各类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并总结经验,及时在行业内推广。
4、依据《
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人才培养规划(2005-2015年)》,制定全国聋儿康复专业人员培养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开展人员培训;继续做好《长江新里程计划》聋儿语训师资培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