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安部关于组建城市治安巡逻网的意见

公安部关于组建城市治安巡逻网的意见
([86]公发18号 1986年7月1日)


  根据加强治安管理的需要,许多城市的公安机关,相继组建了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逻网。多数地方采取治安民警队、武装民警队和群众治安积极分子三种力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治安巡逻,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组织、指挥,各种巡逻队之间协作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严密的网络,再加上交通、通讯等装备很差,还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适应当前同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新形势,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很有必要改革城市治安管理体制,把摆在第一线的有关干警统一组织起来,形成一个能有力地控制社会治安局面的治安巡逻网。现就组建治安巡逻网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和指挥在城市,应以治安民警队和武装民警为骨干,组织交通民警和治安积极分子参加,形成一个整体的,按点、线、面分工的,有机配合的,并能作出快速反应的治安巡逻网。对治安巡逻网要实行集中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值班室接到治安巡逻队和群众报告的重大情况,可以直接指挥调度距出事地点最近的治安巡逻队、派出所、治安岗亭、交通岗亭、治安(交通)检查站的力量前往快速处置;不能当即决断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公安分局负责指挥处置管区内的各种事件。治安部门要负责掌握治安巡逻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指导推动巡逻工作的开展。
  二、任务
  (一)发现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及时制止和处置。
  (二)控制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场所,预防和减少犯罪活动发生。
  (三)维护党政首脑机关和首长、重要外宾住地周围的治安秩序。
  (四)发现和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送交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
  (五)按照上级部署,堵截、围歼重要罪犯。
  (六)发生突发性案件、治安事件或治安灾害事故,按照上级指示,及时赶赴现场执行任务。
  (七)遇有群众危难呼救,要及时奔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
  (八)盘查形迹可疑人员。
  (九)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三、方法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