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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1986年8月22日)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评价指标。

1 基本定义

  1.1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
  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2 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1.3 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它损失的价值。

2 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2.1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2.1.1 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2.1.2 丧葬及抚恤费用
  2.1.3 补助及救济费用
  2.1.4 歇工工资
  2.2 善后处理费用
  2.2.1 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2.2.2 现场抢救费用
  2.2.3 清理现场费用
  2.2.4 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2.3 财产损失价值
  2.3.1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2.3.2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3 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3.1 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3.2 工作损失价值
  3.3 资源损失价值
  3.4 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3.5 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见附录)
  3.6 其它损失费用

4 计算方法

  4.1 经济损失计算公式
  E=Ed+Ei (1): E——经济损失,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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