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抓好数据审核,促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做好数据审核工作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各部门(企业集团)、各地区应积极组织做好汇总会计报表的填报、录入、汇总、上报及数据质量的审核工作。审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报表及数据种类、范围及内容是否齐全,编制方法是否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审核报表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尤其是各业务口上报的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对报表及软盘的填报项目及指标的准确性、平衡关系进行逐项审核,包括政策性审核及表内表间公式审核;对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进行核对;对报表及软盘数据与上年数据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变动是否合理;对各类汇总数据、分析数据与有关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所公布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在审核工作落实中应按照全国汇总会计报表会审工作方案(另发)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审核办法。各地区财政(国资)部门在数据审核工作中,原则上由牵头单位负责组织集中会审,各相关业务口予以配合,并在财务审核和政策审核上把关,也可视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在各地区报表数据审核工作中,牵头单位和各业务口发现问题应及时沟通,如有数据调整必须相互协调或抄送,各部门(企业集团)、各地区对报表工作质量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各种问题、查明原因并限期纠正。
七、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保证全国总体工作进度。“统一报表”工作阶段性强,时间要求紧,每个填报和汇总环节能否按时完成工作都将直接影响到全国数据的汇总和向党中央、国务院的及时报告。各部门(企业集团)、各地区要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及早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合理调配工作力量,认真抓好报表的催报工作。针对分户数据录入工作量大等影响工作进度的突出问题,应采取必要的工作措施,如建立规范的数据集中录入点,组织多方面力量,突击数据录入工作等。各部门(企业集团)、各地区要在及早明确有关内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确定本部门、本地区的收集和报送方式,牵头单位和各业务口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整理和汇总工作,确保汇总会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有关业务口财务决算方面的工作应按相关业务司的规定执行。各部门(企业集团)、各地区要按照统一的规定向财政部上报,既可由牵头单位一式两份统一上报统计评价司和相关业务司,也可由牵头单位统一上报统计评价司,各业务口将生成的分口报表上报有关业务司,但向财政部上报的各类报表和数据都必须核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