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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2001]49号)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部分中央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1]49号 2001年1月16日)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下达部分进口化肥调拨价格的请示》([2000]中农财字第131号)收悉。根据现行中央进口化肥价格政策规定,经审核,现将你公司经营的进口化肥港口交货价格(详见附表)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表中所列价格为带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为港口码头。价格构成包括:折人民币到岸价,保险费,商检费,银行手续费,报关手续费,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复合肥除外)合理损耗、散装化肥灌包费和你公司合理经营费用。你公司可以表中价格为基础,在上下浮动3%的幅度内与需求方协商确定具体港口交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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