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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津滨期货
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1]4号 2001年1月21日)


天津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关于拟同意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报告》(津证办字[2000]1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证监发字[1999]43号)和《关于印发〈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二、核准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其中,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天津开发区陆通置业有限公司出资8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天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经天津津源会计事务所验证(津源会字(2000)774号),该公司3000万元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三、核准《津滨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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