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阶段:8月至12月。这是前一阶段宣传活动的延伸,重点是在“知”上,根据受众面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教育。其重点是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准备,在2001年11月,以“
《药品管理法》和我”为题,开展
《药品管理法》宣传月活动。内容分为四个专题:第一、以法律为武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第二,知法懂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三,药品分类管理,利国利民;第四,安全科学用药,提高健康素质。形式上可采用知识竞赛、上街咨询、文艺演出、展览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手段。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作出安排,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周密组织,使这一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把学习宣传
《药品管理法》的工作推向高潮,为修订的
《药品管理法》的正式施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
《药品管理法》宣传活动统一用语
1、学习
药品管理法,贯彻
药品管理法
2、
药品管理法维护您用药的合法权益
3、用药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4、实施
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保健康
5、学法知法,珍爱健康
6、
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基本法
7、依法行政,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8、严格执行
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9、药品质量关联生命,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10、管好药,为人民
11、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