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2710元调整为2600元,调整后的具体水平见附表二。航空汽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3170元调整为3050元,其他非标准品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六、为保证化肥企业生产用油,拟进一步缩小化肥用重油与非化肥用重油的价差,本月化肥用重油价格不调整。其他成品油价格按照与汽油标准品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
七、以上价格自2001年4月8日起执行。
八、石油、石化集团公司在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时,要抄送有关省级物价部门,调价方案要通过省级主要报纸向社会公开发布。
九、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要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区别安排各地汽、柴油的零售价格。各级石油公司对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发价供货;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十、各地物价部门及石油、石化集团公司要加强市场油价的监测,省(市、区)物价部门及两个集团公司4月8日至16日期间要逐日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
附: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表
单位:元/吨
90号无铅汽油 0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3480 2805
天津市 3480 2805
河北省 3480 2805
山西省 3545 2860
辽宁省 3480 2805
吉林省 3480 2805
黑龙江省 3480 2805
上海市 3495 2810
山东省 3490 2815
河南省 3500 2825
海南省 3615 2930
广东省 3555 2870
其中:深圳市 3775 3030
广西自治区 3615 2930
宁夏自治区 3485 2805
甘肃省 3465 2825
新疆自治区 3275 271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3495 2820
南京市 3465 2795
杭州市 3495 2820
合肥市 3500 2825
福州市 3530 2850
南昌市 3500 2825
武汉市 3465 2790
长沙市 3495 2840
成都市 3685 3025
重庆市 3670 2990
贵阳市 3645 2955
昆明市 3675 2985
西安市 3465 2815
西宁市 3435 2835
全国平均 3523 2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