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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2001年4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五、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2710元调整为2600元,调整后的具体水平见附表二。航空汽油(标准品)出厂价由每吨3170元调整为3050元,其他非标准品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六、为保证化肥企业生产用油,拟进一步缩小化肥用重油与非化肥用重油的价差,本月化肥用重油价格不调整。其他成品油价格按照与汽油标准品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
  七、以上价格自2001年4月8日起执行。
  八、石油、石化集团公司在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时,要抄送有关省级物价部门,调价方案要通过省级主要报纸向社会公开发布。
  九、石油、石化两个集团公司要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区别安排各地汽、柴油的零售价格。各级石油公司对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发价供货;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十、各地物价部门及石油、石化集团公司要加强市场油价的监测,省(市、区)物价部门及两个集团公司4月8日至16日期间要逐日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                                 

  附:

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表



                           单位:元/吨

  90号无铅汽油       0号柴油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北京市          3480            2805
  天津市          3480            2805
  河北省          3480            2805
  山西省          3545            2860
  辽宁省          3480            2805
  吉林省          3480            2805
  黑龙江省         3480            2805
  上海市          3495            2810
  山东省          3490            2815
  河南省          3500            2825
  海南省          3615            2930
  广东省          3555            2870
  其中:深圳市       3775            3030
  广西自治区        3615            2930
  宁夏自治区        3485            2805
  甘肃省          3465            2825
  新疆自治区        3275            2710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市        3495            2820
  南京市          3465            2795
  杭州市          3495            2820
  合肥市          3500            2825
  福州市          3530            2850
  南昌市          3500            2825
  武汉市          3465            2790
  长沙市          3495            2840
  成都市          3685            3025
  重庆市          3670            2990
  贵阳市          3645            2955
  昆明市          3675            2985
  西安市          3465            2815
  西宁市          3435            2835
  全国平均         3523            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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