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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核专用章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核专用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26号局令),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做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的审核工作,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核专用章”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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