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融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1]8号 2001年5月8日)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报送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业,核准公司章程。
二、公司的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注册资本为1.25亿元人民币。其中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2500万元人民币。
三、关于你们在发起人协议中确定的由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主要发起人责任的条款,我会不持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