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1]79号 2001年5月22日)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落实报告》(平证发[2001]03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方案。
二、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人民币,经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华鹏验字[2001]027号)验资,你公司资本金10亿元已足额到位。核准以下股东及其出资额:
(一)平安信托投资公司30,000万元
(二)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8,000万元
(三)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四)深圳市德利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五)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5,079万元
(六)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000万元
(七)深圳市景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600万元
(八)深圳市傲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500万元
(九)深圳市银浩实业有限公司 2,200万元
(十)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2,000万元
(十一)深圳市广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21万元
(十二)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1,000万元
(十三)上海市第一食品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1,000万元
(十四)沈阳建设投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三、我会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异议。
四、我会对你公司拟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秀丽,拟聘副总经理张礼庆、杜永茂、余路明,拟聘财务部门负责人雷晖,拟聘稽核部门负责人赫明的任职资格无异议。你公司拟任副董事长林丽君、康慧军,拟聘副总经理唐勇从业经历不符合《
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会对其任职资格持有异议。
五、暂不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给予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业务范围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执行。过渡期满后,视业务开展情况,再确定你公司所属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