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清理整顿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开展音像市场专项治理。
音像市场的规范治理是今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继续按照中办发(2000)29号和文市发(2001)1号文件的规定,压缩总量,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大力整顿音像市场经营秩序,对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停止审批并继续压缩录像放映场所。下半年在全国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音像市场专项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零售出租店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反动、淫秽、盗版、走私等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
为期三年的清理压缩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工作以2001年12月31日为最后期限,各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要在此前全部关闭。清理整顿工作由发证部门负责,省级音像市场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具体实施方案于2001年6月1日前报文化部。
六、以点带面,不断推动文化市场治理整顿工作深入开展
要以开展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音像制品集中经营场所治理整顿工作为重点,兼顾治理文化市场现存的其他问题,如艺术品市场制假卖假、私下交易、逃避税收以及一些人打着所谓“行为艺术”的幌子,宣扬有严重政治问题、色情、淫秽、残暴、荒诞等内容,严重危害艺术品市场正常秩序的问题;歌舞娱乐场所中的色情陪侍问题;农村庙会、物资交流会等传统性、集体性集会期间的色情淫秽表演问题;电影拷贝走私问题等,要以点带面,不断深化治理整顿工作。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整顿,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社会不良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使非法经营活动者得到严厉惩处,让人民群众对治理结果感到基本满意,取得文化市场治理整顿的阶段性成效。文化部将根据治理整顿形势发展的需要,于5月中下旬组派工作组分赴各地,对各地的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争取将文化市场的治理整顿纳入到当地政府的重要工作当中,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治理整顿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市场状况,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并于5月20日前上报文化部,明确治理整顿的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