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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2001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名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今年是“十五”第一年,也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部实行全国统一联考的第一年,希望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统一联考工作做好,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附:

2001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招收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四年以上的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公务员。
  凡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方可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政府部门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也可报名(此类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管理学、行政学、逻辑与数学;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收院校单独组织面试,时间、地点自行安排;其余四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辅导资料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收录取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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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 限额 │   单  位   │ 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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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   │ 100  │  中国人民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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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   │ 100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0  │
├─────────┼────┼──────────┼────┤
│  北京科技大学 │ 100  │  中国农业大学  │ 100  │
├─────────┼────┼──────────┼────┤
│  北京师范大学 │ 100  │  天津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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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大学   │ 100  │  吉林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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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0  │  复旦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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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济大学   │ 100  │  上海交通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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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东师范大学 │ 100  │  南京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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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   │ 100  │  中国科技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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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大学   │ 100  │  武汉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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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 │ 100  │  中山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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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大学 │ 100  │  国防科技大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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