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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水仙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证监公司字[2001]45号 2001年4月23日)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公司法
》第
一百五十八条
和《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证监发[2001]25号)的规定,鉴于你公司已连续四年亏损,申请宽限期限未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现决定你公司股票自2001年4月23日起终止上市。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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