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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关于报送市场监督人员通讯名单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关于报送
市场监督人员通讯名单的通知
(药监市函[20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便于工作联系,我司决定编写全国药品市场监督和稽查人员通讯录。人员包括:
  1、主管市场监督处、稽查处的局领导;
  2、市场监督处全体人员;
  3、稽查处(稽查局、稽查大队)全体人员;
  4、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的人员。
  填写内容中“分管工作”项目下应分为全面工作或协助何方面工作;以及经营企业监督、GSP工作,药品广告、OTC管理、假药查处、抽验、药品市场监督、医疗器械监督等。
  请将通讯录于6月20日前报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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