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送“2001年第1季度
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情况”的通知
(国质检函[2001]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1年第1季度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报了产品质申诉处理信息。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青海、甘肃、宁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基本做到了能按时上报信息。其他省份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报时间滞后现象,给全国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信息的按时编发造成了影响。此外江苏、新疆未上报有关材料。
现将“2001年第1季度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产品质量申诉处理情况”印发你们,请各地今后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一、产品质压申诉处理总体情况
据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材料统计,2001年第1季度各地质量技监督部门共受理产品质量申诉14554件,涉及产品价值11908.97万元;处理13835,为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31.76万元,汇总结果详见附一、二。
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申诉量分别下降了0.56%和4.3%。
二、申诉情况分析
1.总体分析。
按申诉产品类别分析,申诉量列前四位的产品依次为轻纺类、食品类、办公通讯类、农用产品类。它们分别占申诉总数的22.3%、 16.0%、14.0%和11.%。
按单项产品申诉量分析,申诉量列前四位的产品依次为手机及手机电池、鞋、服装及针纺制品、酒。分别为1368件、872件、707件、578件。
按申诉产品分布情况分析,河南省为农用产品申诉集中地区,申诉量占该类产品申诉量的43.4%;上海市、广东省为燃气用具产品申诉量集中地区,申诉量别占总量的36.7%和14.70;山东省、浙江省为移动通讯产品的申诉集中地区,诉量分别占总量的15.1%利和11.3%。
2.申诉问题主要特点:
(1)移动电话及配件的申诉量仍持续增加。
与2000年4季度相比,移动电话及配件的质量申诉量又增加了10.6%。这是自1999年将该种产品列入质量申诉信息统计项目以来申诉量最高的一次(如下图所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