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甘肃亚盛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山东
龙喜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1]41号 2001年4月9日)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吸收合并申报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山东龙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定向发行80,664,000股普通股,折股比例为1.25∶1。其中,向法人股股东定向发行40,400,000股;向原在场外非经批准股票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个人股股东定向发行40,264,000股。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合并公告书》中的方案定向发行股票,并在2001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折股转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