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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重庆市药品定价目录的批复
国家计委关于重庆市药品定价目录的批复
(2001年4月3日 计价格[2001]519号)
重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上报〈重庆市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的报告》(渝价[2001]1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重庆市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已纳入国家计委定价目录的乙类药品、专利药、一二类新药等不再列入你市定价目录。在正式发布定价药品目录时,按通用名称发布,不标注药品具体剂型规格。有关执行情况请及时告我委(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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