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信息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药监办[20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调整后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和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见附件一),以及《200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计划》(见附件二)印发你们。
请《工作计划》中的承担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配合、切实抓好落实;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抓紧药品监督垂直体制改革的同时,抓紧研究、规划本地的信息化工作,并将情况及时告知我局。
附件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二:200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计划(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筱萸(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张文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邢 富(局办公室主任)
冯树生(监察局副局长)
张志军(药品注册司副司长)
韦建华(医疗器械司副司长)
边振甲(安全监管司副司长)
李洪生(市场监督司副司长)
赵黎力(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徐幼军(人事教育司副司长)
金少鸿(中检所副所长)
周福成(药典委员会副秘书长)
张象麟(药品审评中心主任)
郭维加(中药保护办副主任)
赵恒林(药品认证中心副主任)
李少丽(药品评价中心主任)
茅明安(局信息中心主任)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按照国务院的信息化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研究制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审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中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和协调全国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