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假治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一直把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2000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商品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2001年初,专门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整顿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受到国务院的高度关注,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2001年,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最近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在继续巩固去年打假治劣成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取缔药品集贸市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打破地区封锁等重点工作,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四)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完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要依靠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来保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化改革,不断建立、完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建立起既内部相互制约,又协调发展的机制。例如:改革药品审评机制,实行药品审评分段管理,实现药品审评的集中和规范;逐步实施药品认证制度,分阶段、品种强制执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积极推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和《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促进药品质量和企业素质的提高;初步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工作;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初步形成从资格考试、注册到继续教育的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上市药品再评价体系,努力推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改革的形势下,根据各地、各部门的特点,也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上述各项工作大都要由办公室进行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督办等。办公室工作搞好了,能推动各个部门工作的开展,乃至全局工作向前发展。
同志们,当前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势。长期制约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体制”和“法制”两个瓶颈,在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下,已经得到解决。各项工作任务已经基本明确。面对“百业并举、百舸争流”的工作局面,我们要自觉地把办公室工作融入这样的时代背景,抓住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历史机遇,把握大局,服从大局,为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和发展的大局服务。
二、办公室工作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