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目标
1.针对我国社会公益问题的迫切需求,集中安排一批公益研究技术开发项目,逐步形成对共性、经常性和服务性公益研究的稳定支持渠道,为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2.以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为重点依托单位,形成20-30个社会公益研究基地;优化和稳定一批高水平的公益研究队伍,带动我国公益研究体系的形成。
3.建立健全竞争、开放、流动、协调的社会公益研究管理运行机制,以及社会公益研究成果网络化的社会共享机制,为社会公益研究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配合科技体制改革,与相关改革措施相互配合,推动形成有利于科技体制改革的支持体系和政策环境,提高社会公益研究可持续创新能力。
二、重点支持方向
根据对社会公益研究的需求分析,结合国家重点科技工作的整体部署,考虑现有的工作、机构和队伍基础,基于国家财力可能,“十五”期间社会公益研究专项优先支持和安排以下重点领域和方向:
(一)监测研究类
通过安排涉及到国家和人民安全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点领域的监测研究,为及时、准确掌握资源、环境变化情况,自然和人为灾害发生和发展状况提供技术支撑,促进监测技术服务体系的形成。
(二)预警研究类
研究预防和降低各种人为和自然灾害的预警体系,为有效地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预先部署,提高应变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三)公共安全体系研究
围绕促进社会安全和持续、稳定发展开展相关研究和技术服务,为国民提供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四)人口健康与保障体系研究
围绕提高我国人口质量和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开展相关研究和技术服务,为国民提供坚实的生活保障。
(五)农业和社会发展
围绕农业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支持具有科技内涵、有重大示范引导作用的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相关公益性科技工作的开展。
三、实施原则和管理
(一)实施原则
1.实现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以项目的实施,带动优势院所相关工作的开展,逐步形成相关公益领域的研究基地,并稳定一批高水平的社会公益研究队伍。
2.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公众方向,重点突出社会公益领域共性、基础性、服务性的技术开发和成果应用。
3.以科研院所为主体,联合相关研究力量,分层实施社会公益研究项目。对具有系统性、优势集成的公益研究工作优先支持,对公益类院所改革试点单位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