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上报烟草系统开展《会计法》
执行情况检查自查阶段情况的函
(国烟财[2001]370号)
财政部: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
会计法》,根据《
财政部关于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把《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和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以及整顿行业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对《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及时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烟草行业已在去年下半年全国财政工作会后,布置所属企业进行了一次检查,包括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抽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此次检查是在去年已查的基础上又进行的一次复查。现将自查阶段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建立了《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组织机构?
为了确实抓好《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4月初,我局成立了以潘必兴副局长为组长,财务司张玉霞司长和两位副司长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并成立了《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司会计处,部署指导并督促行业《
会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开展。同时各省级局(公司)对《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也给予高度重视,相应成立了《
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地区检查工作的开展,从而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得以组织落实。
二、结合行业实际,认真部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