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部分违法药品广告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部分违法药品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2001]第142号 2001年6月4日)
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抄送的《关于部分药品广告主发布违法药品广告问题的通报》(国药监市[2001]251号)和《关于收回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通知》(国药监市[2001]252号),现将文件转给你们,请对你辖区内的违法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并将结果于2001年7月10日前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