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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调研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有企业
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工作调研的通知
(劳社厅函(2001)138号 2001年6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解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有关情况,掌握各地应对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地落实社区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检查和再就业援助行动等项工作,我部拟于6月中旬开展一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的工作调研。同时,请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对所辖各地市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情况进行一次普遍调查,对下岗职工人数较多、出中心再就业较为困难的地市及企业也要进行重点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6月10~20日
  二、调研地区、人员
  由我部和财政部有关司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分赴16个省市,每省重点调研1个地市,每个地市调研3~4户企业(其中1户中央企业)。具体省份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调研内容
  (一)地市有关情况(详见附表1)
  1.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2.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3.下岗职工出中心后再就业、三条保障线衔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情况;
  4.出中心的下岗职工中,未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生活保障情况;
  5.预计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全年,下岗职工协议到期情况。
  (二)企业有关情况(详见附表2)
  1.生产经营状况、在职职工和职工工资水平;
  2.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3.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
  4.下岗职工出中心后再就业、三条保障线衔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情况;
  5.出中心的下岗职工中,未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生活保障情况;
  6.预计今年下半年和明年全年,下岗职工协议到期情况。
  (三)各地为应对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准备工作和促进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1.各地对今年下半年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问题的形势预测;
  2.各地应对下岗职工出中心的政策措施;
  3.各地推动社区就业工作、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检查和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的具体措施。
  四、调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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