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落实资金,保证投入。要充分发挥福利金的资助、引导作用。在福利金部、省两级核算的前提下,必须保证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掌握的福利金的绝大部分即80%集中使用于“星光计划”;这要作为一条纪律,不能保证这一比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里将不予资助。部本级福利金的使用,主要用于资助贫困、欠发达地区,同时支持彩票发行业绩突出地方的重点项目建设。在具体操作方法上,部本级福利金将根据各地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区福利设施建设资助计划、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福利彩票发行情况,切块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里的切块资金与省级的福利金要捆绑使用,由省级民政部门协调、运作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星光计划”的项目,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投入为主的基础上,福利金按适当比例予以资助。同时,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和全国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基本思路,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扶持保护政策,充分动员一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星光计划”。
三、组织领导
1.要高度重视。实施“星光计划”,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应对老龄化挑战和作好老龄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有效形式,是促进社区建设的配套措施,是促进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金使用双向互动的重要手段。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2.要转变观念。“星光计划”是一项社会工程,充分体现了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宗旨。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从直接举办、直接管理福利机构的旧观念中彻底解脱出来,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真心诚意地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建设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为广大老年人造福。
3.要加强领导。“星光计划”的实施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涉及面广,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了加强对“星光计划”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同时要成立一个由分管社会福利工作的厅(局)长负责、以社会福利部门为主、抽调得力人员组成的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负责“星光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地、市以及区、县要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务使所有的“星光计划”项目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4.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实施“星光计划”的有利时机,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强化宣传,创造性地作好宣传工作,使“星光计划”家喻户晓。同时,结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福利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的宣传,并于项目建成后在显著位置设置全国统一的“星光计划-中国福利彩票资助”的标志,充分发挥福利金使用与福利彩票发行双向互动、相互促进的作用。尤其在工程开始时,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造成一定的宣传声势,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