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知识产权培训班。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确定当年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示范区管委会制定详细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培训方面予以支持。到2005年,使示范区90%的各级管理干部和100%的科技人员接受以专利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培训。
除日常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宣传活动外,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规模较大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确定当年的宣传主题,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示范区管委会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支持。通过5年时间,在示范区内营造一个学习、重视、应用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及国内外交流
每年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示范区管委会提出3-5项专利战略研究软课题,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软课题研究计划,提供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为示范区培训若干名不同领域的专利战略研究人员,这些研究领域包括节水农业的发展方向、小麦育种技术的保护、生物农药专利战略、干旱半干旱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农业创新工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等方面。
指导驻区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实施自己的专利发展战略,以促进示范区农业高新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农业高新技术领域的国际研讨活动。
(七)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运作机制的专利中介服务机构
大力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专利中介机构,成立杨凌农林专利技术交易中心,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从事专利技术评估、专利信息检索咨询、专利实施中介、专利战略策划,并依托一年一度的杨凌农高会建立农业专利市场,开展专利权拍卖活动。专利技术交易中心成立的前3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八)严厉打击和查处农业产品中的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切实保障农业专利权人的权益,净化农业专利产品市场。在示范区内建立司法和行政并举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不但要依法保护示范区内的知识产权,而且要保护来示范区投资的国内外投资者的知识产权,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争取把示范区创办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示范区。
每年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组织在示范区内对农业产品中的假冒、冒充专利行为进行一次查处活动,适时举办农业专利保护与行政执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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