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全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杨凌农业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其性质为具有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行政关系隶属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业务受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建议编制为35人左右,除委派部分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在社会上公开招聘,中心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操作技术培训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安排。
(三)大力推动农业专利的实施与产业化
试点期间集中力量抓好一批重大农业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培育壮大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容量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好的拳头产品,组建一批产学研、科工贸一体化的科技企业集团。
每年要重点扶持1?个科技含量高,对我国农业、林业、畜牧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具有重要影响的专利项目,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示范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立项,按有关渠道,由国家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分别在资金、政策上予以支持,使之形成示范区的支柱产业。
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示范区管委会每年筛选5?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广阔的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示范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给予国家科技贷款,或陕西省风险投资基金,加速其实现产业化。
对已经实现产业化的专利项目,要加强服务和引导使其尽快实现集团化、规模化。
每年在抓好专利项目产业化的同时,要确定一定数量的企业开展企业专利试点工作。2005年驻区企业专利研究与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1%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3%以上。
通过5年的努力,在示范区内形成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品,专利产品的年产值要达到50亿元以上。
(四)专利权管理和机制创新
在示范区陆续开展以下试点工作:小产品大市场的专利技术,如何走“农户+公司”的产业化之路;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参与收益分配不受任何比例限制;政府风险投资与知识产权投入相结合,金融部门参加的多种成份参与的专利实施新机制;农业专利实施中的融资渠道;完善发明创造激励机制等方面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之路,制定出鼓励农业技术创新、农业专利实施、农业知识产权资本化等一系列制度或办法。
每年在示范区评选出5-10名“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明之星”,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重奖在示范区技术创新中做出重大发明创造的人员。
(五)积极开展专利培训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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