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
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会协[2001]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提高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特制定《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6月14日
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以下简称行业广域网),促进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提高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业广域网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中注协、地方注协及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网络信息传输,实现行业管理信息及时处理和信息资源的共同利用。
第三条 行业广域网由中注协按照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地方注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 硬件设备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机房管理制度
1、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帧中继通信设备是行业广域网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3、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行业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第五条 计算机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