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十三批
中止中药同品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的通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对第三批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含同品种)申请延长保护期的品种进行了审查,对不符合我局国药管注[2001]101号文件要求的品种,提出了不予延长保护期的意见。经我局审核,现将第三批不予延长保护期的6个品种(详见附件)汇总为第二十三批中止中药同品种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的通告,即自2001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5日,中止其药品批准文号效力并停止生产。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此通告后,即按规定中止名单中有关同品种药品批准文号的效力,并监督其停止生产;对已经生产和出厂的合格药品,要明确做出限期销售和使用的处理规定。在中药保护品种批准延长保护期的期限内,凡未重新核发《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或者已被中止药品批准文号效力后仍继续生产中药保护品种的,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
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按假药查处。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一年八月十日
附:
第二十三批中止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效力的品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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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药品名称 企业名称 批准文号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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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肝必复胶囊 吉林省长白双星药业集团 ZZ-5043一吉卫药准字 吉林
(1996)第8114号
2 复方鲜竹沥液 江西金水康药业有限公司 ZZ-2771 赣卫药准字 江西
(原:江西国药有限责任 (1997)第058012号
公司)
3 复方鲜竹沥液 江西铜鼓制药厂 ZZ-2771 赣卫药准字 江西
(1996)第022044号
4 复方鲜竹沥液 江西铜鼓中药厂 ZZ-2771 赣卫药准字 江西
(1996)第087010号
5 复方鲜竹沥液 上海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ZZ-2771 沪卫药准字 上海
(原:上海东方制药厂) (1995)第054010号
6 妇乐颗粒 上海秀龙中药厂 ZZ-3527一沪卫药准字 上海
(1995)第163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