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安部关于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公传发[2001]1173号 2001年5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及全国打假联合行动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侵害公民和企业组织的合法权益,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是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问题,而且也是事关政府形象、国家长远发展和政权稳定的重大政治问题。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严打整治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清醒地认识当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动员组织广大公安民警积极参与到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中去,并把这项工作与打黑除恶、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务求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明确要求,全力解决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求,结合去年以来全国打假联合行动反馈的情况和积累的经验,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突出重点,查办大案,震慑犯罪。近期公安机关的打假工作要抓住国务院确定的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农资、棉花、拼装汽车以及涉及外商在华投资企业等制假售假突出问题。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徐水县,山西省晋中地区、大同市,浙江省苍南县、开化县、慈溪市,福建省云霄县,河南省许昌市、三门峡市,广东省普宁市、潮阳市和辽宁省绥中市作为全国重点地区。上述涉案地公安机关要立即组织调研,掌握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在5月底前对重点地区集中开展一次打击、整治行动,迅速改变面貌。公安部近期已派出7个工作组赴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云南等地区进行指导、督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