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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第一批不予重新登记的全国性团体公告

民政部第一批不予重新登记的全国性团体公告


  经审查,下列社会团体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重新登记条件,不予重新登记,原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印章一律作废。
  1.西南涂料协会
  2.中国橡胶供销企业协会
  3.中国金融稽核监督研究会
  4.中国孔伯华研究会
  5.中国国际人体电学研究会
  6.东北针灸经络研究会
  7.中国集体建筑企业协会
  8.中国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房地产业协会
  9.中国珍珠岩协会
  10.中国杜甫研究会
  11.中国社会舞蹈研究会
  12.东方乐舞交流学会
  13.中华戏曲电视编导协会
  14.中国梅兰芳艺术研究会
  15.中国王森然学术研究会
  16.东北朝鲜族舞蹈编导学会
  17.中国地质灾害研究会
  18.中国徐霞客研究会
  19.中国地质教育协会
  20.中国土地与国情研究会
  21.中国地产促进会
  22.中国土地书法协会
  23.沿海开放城市土地管理研究会
  24.中国地质劳动学会
  25.中国地质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26.中国地质体育协会
  27.中国花木企业家联谊会
  28.中国啤酒花与啤麦生产企业协会
  29.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30.中国地矿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31.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新闻工作者协会
  32.中国海淀图书城建设促进会
  33.中国年鉴研究会
  34.中国航天新闻协会
  35.中国儿童读物促进会
  36.中国电子报刊协会
  37.中国包装报刊协会
  38.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39.中国产业经济技术研究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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