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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九、开考后由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考,其他监考人员,逐一核对下列事项:
  (一)应考人员在答题卷、答题卡填写(填涂)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二)应考人员在答题卷、答题卡填写(填涂)与其所持身份证件、准考证是否一致;
  (三)应考人员身份证件、准考证照片与应考人员是否为同一人;
  (四)应考人员粘贴条形码是否正确。
  对于无准考证的应考人员,应立即将其请出考场。开考30分钟后,应再检查应考人员是否按要求填写(填涂)答题卷、答题卡,是否正确粘贴条形码,发现没有按要求填写(填涂)或粘贴的应警告并命其补正,如仍不补正即按严重违纪处理。
  十、监考人员对试卷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或暗示,对应考人员就试题文字不清等所提出的问题,应请示考点负责人,并逐级上报至本考区考试值班室。
  十一、考试开始30分钟后,监考人员应认真清点本考场参考人数,将参考人数报告考点负责人,并将参考人员参考情况标示在《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考场清单》(一式两份)中。同时,将缺考人员的试卷回收。
  十二、监考人员发现应考人员有严重违纪、作弊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将其带出考场。监考人员应在其答题卷得分栏和答题卡页首空白处签注"严重违纪"或"作弊"字样,并认真填写《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应考人员严重违纪、作弊情况报告单》(一式两份),由考点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连同答题卷、答题卡及有关证据一并报送本考区考试值班室。同时,监考人员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一式两份)记录应考人员的严重违纪、作弊情况。
  十三、监考人员发现应考人员突患疾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其停考就医。
  十四、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监考期间不得吸烟、阅读书报、吃零食、谈笑,不准做题、谈论与试题有关的内容、对外传递试题或进入不属于其职责范围的考场。
  十五、考试结束前30分钟和15分钟时,监考人员应提醒应考人员注意掌握时间。
  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允许应考人员交卷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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