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云南省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通过验收的通知
(质检办[2001]112号)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基本条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验收细则》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CL)组织的资格认可,经我局审核,批准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自发文之日起,在验收的检验范围内出具检报告,其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同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
2、通过验收的主要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验收证书及证书附表待国家质量验检疫总局机构调整完成后另行通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