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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部分违法药品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2001]第21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部分违法药品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2001]第219号 2001年8月13日)
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通知
》(国药监市[2001]348号)、《关于违法发布药品广告问题的通报》(国药监市(2001)369号以及有关违法药品广告的材料转给你们,请对辖区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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