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临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五)能反映承担过的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有关文件。
第十六条 企业在定级两年后方可提出升级申请,升级程序按定级程序办理。
临时等级、正式定级、升级均按本办法规定的等级标准进行评定,其中临时等级不考核承担工程业绩。
第三章 资质分级标准及业务范围
第十七条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按专业分类划分为: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等。
第十八条 甲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主要领导资历:企业负责人应有5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或管理的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有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4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由离退休人员担任。
(二)技术人员要求:企业具有专职从事系统集成工作的人员。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10人,其中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或硕士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工程师或本科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40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初级职称人员或技术员不少于50人,具有通信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通信工程概预算资格人员20人以上。
企业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三)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 00万元。
(四)业绩和能力:企业近3年内完成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1亿元以上,并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4000万元以上或4项20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项目,所完成的项目的形务内容应包括从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天发、工程实施及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至少5项内容以上;
(五)技术装备:具备相应的承担相应专业的计算机、设备、仪器仪表及质量检测手段。
第十九条 乙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主要领导资历:企业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或管理的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有从事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由离退休人员担任。
(二)技术人员要求:企业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或硕士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工程师或本科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初级职称人员或技术员不少于40人,具有通信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通信工程概预算资格人员15人以上。
企业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三)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四)业绩和能力:企业近3年内完成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8000万元以上,并承担过3项1500万元以上或4项10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项目,所完成的项目的服务内容应包括从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服务及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至少5项内容。
(五)技术装备:具备承担相应专业的计算机、设备、仪器仪表及质量检测手段。
第二十条 丙级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主要领导资历:企业负责人应有2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或管理的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有从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作经验2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由离退休人员担任。
(二)技术人员要求:企业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或硕士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工程师或本科毕业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经验的初级职称人员或技术员不少于20人,具有通信工程的项目经理证书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通信工程概预算资格人员10人以上。
企业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三)注册资金: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四)业绩和能力:企业近3年内完成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4000万元以上,并承担过3项800万元以上或4项5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项目,所完成的项目的服务内容应包括从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服务及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至少5项内容。
(五)技术装备:具备承担相应专业的计算机、设备、仪器仪表及质量检测手段。
第二十一条 业务范围(具体承担工程业务范围在证书副本中明确):
甲级(临时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设置专业的各种规模的各类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临时乙级)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设置专业的下列规模业务:
(一)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2000万元以下工程项 目;
(二)电信支撑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2000万元以下工程项 目;
(三)电信基础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 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 目。
丙级(临时丙级)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设置专业的下列规模业务:
(一)通信业务网络系统集成专业:承担1000万元以下工程项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