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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四)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过程中,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把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相结合,与文化系统公务员岗位培训相结合,与推进文化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根据本规划和当地普法规划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出本部门的具体规划。
  (二)开展文化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国文化系统的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文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文化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是“四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既是提高领导干部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带领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强化宪法观念和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各级公务员、文化行政执法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认真学法用法,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水平,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文化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文化法律法规知识和企事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三)坚持学法和用法相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学以致用,通过学法活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要认真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引导,总结成功经验,宣传先进典型,使文化行政管理、文化立法、文化行政执法、文化行政复议、文化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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