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文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全国文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文化部2001年8月10日)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推进文化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结合文化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国文化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文化系统依法行政,保障和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与任务
  通过全国文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四五”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文化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其法律素质的转变,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文化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文化专业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文化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文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其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文化系统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围绕新时期繁荣发展文化事业的重点工作,在文化系统积极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有关保障和促进西部大开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文化遗产和促进各项文化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推动文化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依法行政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要妥善处理好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推进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向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转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