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国名牌
产品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名推委[2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牌战略领导机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
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质检[2001]32号)的要求,经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研究决定,今年拟在电冰箱、家用空调、洗衣机、微波炉、彩色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摩托车(双轮)、衬衫、味精、彩色胶卷等10类产品中,开展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 企业7月10日开始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名,并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和“产品免检申请表”,7月20日报名截止。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名牌战略领导机构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团体讨论申报企业的有关情况,填写综合意见,并于8月1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的报名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秘书处。
二、填写“申请表”的主要内容
企业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主要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和“产品免检申请表”。
“2001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试点产品编号”见附件1;“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填表说明”见附件3;“产品免检申请表”见附件4。
附件:1、2001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试点产品编号
2、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略)
3、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填表说明(略)
4、产品免检申请表(略)
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代章)
二00一年七月三日
附件1:
2001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试点产品编号
产品名称 编号
电冰箱 001
洗衣机 002
家用空调 003
微波炉 004
彩色电视机 005
微型计算机 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