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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广东南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海营业部等13家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广东南金期货
经纪有限公司南海营业部等13家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证监期货字[2001]25号)


上海、沈阳、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大连、合肥、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们关于广东南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海营业部等13家营业部设立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1999]20号)、 关于印发<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5号),经审核,同意对下列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颁发《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广东南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南海营业部
  广东宝利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顺德营业部
  长城伟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湛江营业部
  深圳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
  黑龙江北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
  上海金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铜陵营业部
  上海大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州营业部
  银建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业部
  上海中粮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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