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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三)核查招标投标活动备案文件;
  (四)受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申诉或投诉;
  (五)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第四十八条 自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确认招标项目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开展招标活动。
  (一)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1、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审查批准;
  2、开展勘察、设计、监理所需资金已经落实。
  (二)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具有满足施工招标的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开工手续齐全。
  (三)器材招标应具备的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设备、材料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基本明确;
  3、采购设备、材料的资金已经落实。
  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不具备条件的招标活动,应当责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暂停招标活动。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第四十九条 参与通信建设项目投标竞争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与勘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投标的投标人应当是经信息产业部或省通信管理局审查同意,并持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二)参与设备、材料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备、主要材料的生产、配套能力。国家和有关部门对招标设备、主要材料有特殊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满足要求。
  第五十条 招标人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也不得接受不具备第四十九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第五十一条 投标文件中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不利于公平竞争和贬低其他投标人内容的,应做废标处理,招标人不得接受其投标。
  第五十二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可以按建设项目招标,也可以按单项工程招标。
  第五十三条 招标人对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可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部分潜在投标人作为预期的投标人。但资格条件、审查方式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资格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二)技术实施能力;
  (三)资质等级及综合实力;
  (四)以往经验及业绩;
  (五)经营信誉。
  第五十四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标准备:主要办理招标项目的各种建设手续,组建招标机构或办理委托代理招标手续;
  (二)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或发招标邀请函;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
  (五)发售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
  (七)开标;
  (八)评标、定标;
  (九)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五十五条 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在信息产业部指定的刊物和信息网络上发布招标公告。
  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第五十七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可以设置标底。标底应当由具有自行招标资格或有设计、咨询、招标代理等资格的单位编制。标底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底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标底内容编制,标底价格由成本、利润、税金组成。标底应作为评价的标准之一。
  第五十八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时,双方必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要求代理机构做出有失公正的选择。
  第五十九条 通信建设项目评标原则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评标应采用对投标人的技术实力、经营信誉和投标报价综合评价的方法。
  评标应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一)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当投标人在技术、商务等主要条件都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时,以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二)综合评分法。
  由评委分别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价格的内容进行打分,在分别乘以所占权重相加后获得各投标人总分得分,得分排序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三)最接近标底评分法。
  当投标人在技术、商务等全部条件满足招标文件时,由最接近标底的投标人中标。
  第六十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应 填写《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备表》(见附件五),并按照项目的管理权限报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备案。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备案报告后,对不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应责令招标人改正后重新报备。
  第六十一条 参与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 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利和义务对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 的违法、违规行为向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举报和投诉。举报和投诉应列举违法、违规的事实,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30 日内完成对举报、投诉内容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投诉人。
  第六十二条 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视其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方做出如下处罚:
  (一)取消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
  (二)取消有违规、违法行为的投标人承担通信建设项目的资格,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与通信建设项目的投标;
  (三)取消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通信建设项目招标的资格。
  第六十三条 对于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权采取通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四条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产业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细则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资格申报表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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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         │                                                       │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
│         │                             │           │             │
├─────────┼─────────────────────────────┼───────────┼─────────────┤
│主管部门     │                             │成立时间       │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机构     │姓名:          职称:                                       │
│负责人      │                                                       │
│         │职务:          联系电话:                                     │
│         │                                                       │
├─────────┴───────────────────────────────────────────────────────┤
│                             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
│                                                                 │
├────────────┬──────┬─────────┬────────────┬──────────────────────┤
│姓名          │年龄    │职务       │职称          │从事招标工作年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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