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公文质量。拟写公文要做到内容准确,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简洁易懂,格式规范。处长、司长要对本处、本司公文严格把关,确保公文事实清楚,政策表述准确。主办单位综合处要切实履行对公文初核的职责。对于不合格的公文,综合司要予以退办。
(三)规范统一公文签批程序。以外汇局名义向国务院、人民银行上报的公文和以外汇局名义发布的命令、决定、规定、制度、办法等公文,经主管局领导审核后,报送局长签发。一般事务性工作的行文,由局长授权副局长签发。需要以综合司名义发送的重要公文,由综合司司长审核后,报主管局领导签发。
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一)办事要有计划。各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按季、按月安排好工作,按周布置工作,工作完成后要有总结。各单位要在季后十个工作日内把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季度工作安排交综合司。
(二)办事要按程序,实行层层负责制。处长对司长负责,司长对分管副局长负责,副局长对局长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工作全面负责,副职协助正职工作,对正职负责,并主动做好工作。
(三)对内按授权开展工作,对外加强服务意识。要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敏感性,对跨部门和国务院关注的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越权自行处置。加强服务意识,对合法、合规的业务申请,要及时批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办,严禁吃、拿、卡、要。业务办理中的疑难问题,要及时请示,不能搁置不报。
(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办文、办事过程中,凡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应主动协商会签,协办部门要尽快提出答复意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文、办事,不得延误。在协商过程中,各单位不能仅从自身角度考虑,要从全局工作的大局出发,共同提高全局办公效率。对确实难以协商一致的事项,应提交主管局领导协调裁定,重大问题可提请局长办公会决定。一旦形成决定,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
(五)各单位要按职责分工,主动积极开展工作,不得推诿。
四、加强值班工作
(一)局机关夜间和双休日值班由综合司、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和机关党委的男干部轮流承担,国家法定节日的白天值班由全局正副局长轮流承担。值班人员应遵照值班表按时参加值班,个人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本人应提前与其他值班人员调换,如发生误班时,由所在司司长负责安排其他人员顶班。值班人员每天接班时间为下午4:45,早晨交班时间为8:10。双休日值班可于一个月内补休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