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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人事外事工作管理权限

  三、副司级干部
  (一)职务任免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局领导提出人选,上报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人事司进行考察。考察后报经局长同意再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研究同意并经任前公示后,由人事司办理任免手续。其中人事司副司长职务任免,报中组部备案。
  (二)工作调动
  由人事司报经局长同意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同意后,由人事司办理免职和调动手续。
  (三)工资调整
  由人事司核定,报局长审批。
  (四)因公出国
  由人事司报分管局长审批,局长阅知。其中主持工作的副司长因公出国,报局长审批。
  (五)因私出国
  由人事司报分管局长审批,局长阅知。其中主持工作的副司长因私出国,报局长审批。
  (六)外事会见
  由人事司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分管局长审批。
  四、正副处级干部
  (一)职务任免
  由所在部门提出建议,征得分管局长同意后,人事司会同所在部门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上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人事司进行考察,考察后报经局长同意再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
  (二)工作调动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人事司提出意见,报经局长同意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同意后,由人事司办理免职和调动手续。
  (三)工资调整
  由人事司核批。
  (四)因公出国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人事司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
  (五)因私出国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批准,报分管局长阅知。其中出国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由人事司报分管局长审批。
  (六)外事会见
  由人事司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后,由所在司领导核批。
  五、一般干部
  (一)任职定级
  由所在司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报人事司审批。
  (二)工作调动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人事司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和局长审批。
  (三)工资调整
  由人事司核批。
  (四)因公出国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人事司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
  (五)因私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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