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副司级干部
(一)职务任免
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局领导提出人选,上报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人事司进行考察。考察后报经局长同意再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研究同意并经任前公示后,由人事司办理任免手续。其中人事司副司长职务任免,报中组部备案。
(二)工作调动
由人事司报经局长同意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同意后,由人事司办理免职和调动手续。
(三)工资调整
由人事司核定,报局长审批。
(四)因公出国
由人事司报分管局长审批,局长阅知。其中主持工作的副司长因公出国,报局长审批。
(五)因私出国
由人事司报分管局长审批,局长阅知。其中主持工作的副司长因私出国,报局长审批。
(六)外事会见
由人事司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报分管局长审批。
四、正副处级干部
(一)职务任免
由所在部门提出建议,征得分管局长同意后,人事司会同所在部门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上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人事司进行考察,考察后报经局长同意再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
(二)工作调动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人事司提出意见,报经局长同意后提交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同意后,由人事司办理免职和调动手续。
(三)工资调整
由人事司核批。
(四)因公出国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人事司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
(五)因私出国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批准,报分管局长阅知。其中出国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由人事司报分管局长审批。
(六)外事会见
由人事司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后,由所在司领导核批。
五、一般干部
(一)任职定级
由所在司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报人事司审批。
(二)工作调动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人事司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和局长审批。
(三)工资调整
由人事司核批。
(四)因公出国
经所在司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人事司,人事司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
(五)因私出国